根据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市委党校制订了《2017年度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指南》),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县(市、区)委党校、市委党校各教研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职能,在总结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基础上,结合本年度实际,按通知要求,及时传达并积极做好申报动员、组织和指导工作。
2、各县(市、区)委党校、市委党校各教研部门要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。要结合本年度实际,对申报工作加强组织和指导,对申请书填写内容要严格审核与把关,努力提高申报质量。
3、课题申请人要按照《课题指南》的要求进行申报。《课题指南》只规定研究方向、研究范围,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题目进行论证和申报。倡导开展跨部门、跨单位、跨学科的综合研究,倡导专家学者之间、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公关。
4、各申报单位或教研部门务必于5月2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》及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(课题论证)活页》同时报送邯郸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进行审核。申请书及论证活页要求用计算机填写、A4纸打印、左侧装订。申请书三份、活页一试6份(将活页夹在申请书内)报送或邮寄至邯郸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,逾期不再受理。
通讯地址:邯郸市丛台区求是街9号(三陵乡工程村西南),邮编:056004,联系人:王晓辰,电话:18833447751,
3238901(办)
5、课题申报所需材料,包括《2017年度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》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》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(课题论证)活页》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及封面》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和本《通知》,均可从邯郸市委党校网站(m.ycypanime.cn)首页中的“教学科研专栏”查阅并下载。
6、项目完成后申报结项的(结项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15日、9月15日和12月15日),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结项申请鉴定书》,于规定结项时间的前一周内,报送或邮寄至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。
附件1:《2016年度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》
附件2: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》
附件3: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(课题论证)活页》
注: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》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封面》及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可分别在党校网站“关于2016年度科研项目通知”下面的附件4、附件5和附件6中下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