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委党校、国资委党校、市委党校各教研部门:
根据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市委党校拟定了《2018年度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指南》),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县(市、区)委党校、国资委党校、市委党校各教研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职能,在总结2017年度申报工作基础上,结合本年度实际,按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并积极做好申报动员、组织和指导工作。
2、各县(市、区)委党校、国资委党校、市委党校各教研部门要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积极开展应用性、对策性研究。对申报人员申请书填写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把关,确保申报质量。
3、课题申请人要按照《课题指南》的要求进行申报。《课题指南》只规定研究方向、研究范围,申请人可结合实际自行拟定题目进行论证和申报。为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倡导开展跨部门、跨单位、跨学科的综合研究,倡导专家学者之间、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公关。
4、各申报单位或教研部门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》及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<课题论证>活页》同时报送邯郸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进行审核。申请书及《课题论证》活页要求用计算机填写、A4纸打印、左侧装订。申请书2份、活页一式7份(将活页夹在申请书内)报送或邮寄至邯郸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,逾期不再受理。
地址:邯郸市丛台区求是街9号(三陵乡工程村西南),邮编:056106
联系人:吕薇,电话: 15032895957 3236897(办)。
5、课题申报所需材料,包括《2018年度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》、《项目立项申请书》、《课题论证》活页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》、《结项申请鉴定封面》、《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,均可从邯郸市委党校网站(m.ycypanime.cn)首页中的“教学科研”专栏查阅并下载。
6、项目完成后申报结项的(结项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),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结项申请鉴定书》,于规定结项时间之前报送或邮寄至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。